其實是一種哲學。
一個小故事(真假有待考證,但卻很能說明問題)。牛頓是基督徒,他做了一個太陽系的模型放在自己的實驗室,一位無神論的朋友看到後,深表讚嘆與佩服,問牛頓「這是誰做的?」牛頓說「一堆材料放在一起,它們自己就成了這個模型」。朋友很顯然不會接受這個說法,牛頓反問:「這樣的小模型,你都相信是有一位創造者,何況這浩瀚的宇宙呢?」
有神論者和無神論者在面對令人敬畏的自然現象時,都會讚嘆「大自然的創造」、「大自然的傑作」、「大自然的智慧」!這在邏輯上是矛盾的,一方面,無神者不相信什麼「神明」的存在,另一方面面對大自然令人讚嘆的景觀時,又不願意相信這個宇宙和世界不過是毫無意義、毫無秩序、毫無生氣的機器而已。但是如果相信這一切真的是一位「造物主」、「傑作的工匠」、「智慧的上帝」(如同基督教的上帝)所造的,那人勢必要面對道德上追討和責任。與生俱來的崇拜性和敬畏性是我們生命中本能的需要,但是對道德責任的罪疚與逃避又本能地揮之不去。有沒有可能我們自己創造一套理論,可以滿足我們心靈深處某種難以名狀的「sublime」,又使我們無需負上道德責任、面對道德的追討?自然主義和進化論本質就是如此。進化論和自然主義在過去幾百年能夠傳播如此之迅速、接受度如此之廣泛,甚至被視為真理,其根本原因不是因為它們發現了真理(實際上它們本身的困境相當多),而是因為它們在某種程度上把一位讓我們不舒服、不得不向其負責的上帝(我們本能不願如此)在一定程度上趕出我們的世界,讓我們可以心安理得。